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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信贷资金被违法挪用

时间:2018-01-19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今日,据青岛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信贷资金被挪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被罚30万元。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监罚决字〔2017〕2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纪建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青岛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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