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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行平度农户贷款资金违法监控不到位

时间:2018-01-19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今日,据青岛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被罚20万元。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监罚决字〔2017〕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孙从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青岛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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