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今日,据青岛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被罚20万元。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监罚决字〔2017〕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孙从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青岛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