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财经新闻 > 金融理财

关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保监筹建〔2017〕 11号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北京分公司的请示》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北京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监会

2017年3月17日

  • 上一篇:中保协与保监会培训中心共商合作开展高管培训
  • 下一篇: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保监罚〔2017〕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