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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房主出租房屋没签合同 租客拖欠近万元租金后失联

时间:2019-02-28
近日,家住海口的陈女士拨打本报966123热线反映,她在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的一处房屋出租后,租客回家过年后一去不返,拖欠了一年共计9600元的租金。联系后,租客称不再续租,并拒绝支付租金。

记者通过租客符先生所留的电话联系上了符先生的女儿小符。小符称,父亲到外地出差了,她没有父亲的电话,另外,她父亲不再续租,对于拖欠租金一事,只能等她父亲有钱了再支付。

由于陈女士与租客并未签订租房协议,也未提前让对方支付押金,双方仅口头约定,并无相关证据留存,目前,讨要房屋租金存在困难。

律师说法:

海南一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若租客存在故意拖欠租金行为,则应向租户讲明拖欠租金的责任,并可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纠纷。此外,若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陈女士缺少相关合同依据,租赁关系无法解释,追讨租金存在困难。为了保护双方利益不受侵犯,出租方、承租方都应该签订租房合同,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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