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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肽协和(大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禁止情形广告被监管局点名

时间:2020-01-12

  中国网财经1月10日讯 近日,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发布一则决定,中肽协和(大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肽协和”)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禁止情形广告被监管局点名。

  据案情介绍,2019年10月15日,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中肽协和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禁止情形广告。10月21日,执法人员登录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举报属实。当日,经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批准立案。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3月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肽协和”发布含有如下内容广告:“中肽协和中国第一家海外纯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全球顶级医疗资源整合领导者,赴日建诊一站式服务专家。” 当事人并未核实,也没有什么依据,构成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笔录,该公司自2015年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业务,为积攒人气于2019年3月在腾讯上开通微信公众号企业用于自身宣传,公司自行安排人员利用自媒体发布广告,所涉及到的费用只有微信审核认证费用,无广告设计费及其他费用。根据当事人提供腾讯公司定额发票,证明微信公众号认证费用300元。现已停止了禁止情形的广告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属于在广告中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的违法行为。

  因此,局责令中肽协和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0.2万元,上缴国库。

  天眼查显示,中肽协和(大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毕文宝。毕文宝认缴金额80万元,占公司80%股份,毕伟杰认缴20万元,占公司20%股份。该公司注册网站目前已显示“网站升级维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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