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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信托违法未按“穿透”原则 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时间:2018-07-05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彭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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