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财经新闻 > 产业经济

关于加快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管理的思考

时间:2017-05-10

本文在梳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概念、特点和作用基础上,剖析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失衡发展对经济、金融稳定和银行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对加快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也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满足流动性调整需要、主动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商业银行同业业务适度发展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而如果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比例过高,导致比例失调,则会制约经济和金融发展,因此要加快完善和规范管理。

一、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一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概念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以金融同业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往来。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最初主要承担司库职能,是为商业银行之间平衡头寸而进行的短期资金拆借和划拨,主要作为商业银行的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后期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对象逐步发展至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也从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衍生出同业代付、买入返售等各项创新业务。狭义上的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仅指商业银行之间所进行的同业业务,而广义上的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既包括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也包括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所进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所形成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体现在“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款项金融资产”科目中,同业业务所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体现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款项金融资产”科目中。

其中,存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为加强同业合作,存出方将资金存放在存放方,期限、利率由双方协商,以提高资金收益率的业务。银行作为存出方为存放同业,如作为存入方则为同业存放。

拆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拆出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或从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的业务。拆放业务与存放业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风控、凭证、程序、期限、金额、利率及会计处理和信贷等方面。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都属于回购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现在买入票据、有价证券或其他金融资产或权益,同时在规定时间再由乙方以规定金额赎回。甲方即为买入返售方,又称资金融出方或资产融入方;而乙方则为卖出回购方,又称资金需求方或资产融出方。

二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特点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主要有如下特点:

1. 期限较短。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最初便是商业银行间短期性的资金划拨,由于资金主要来源和使用于金融体系内部,与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相比,同业业务期限相对较短,期限最长一般也不超过一年。尤其是同业业务中的同业负债方面,受到资金来源和资金价格等的限制,一般都以短期资金为主。

2. 流动较快。在商业银行传统存贷款及投资业务之外,同业业务主要反映银行业短期资金的余缺平衡。由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资金最初主要用于满足流动性管理要求,因此同业业务资金流动性相对较高,这一点与资金期限相对较短也保持一致。

3. 回报适中。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期限一般长于银行间市场而短于贷款期限,而同业业务收益也一般高于银行间市场而低于贷款收益。

4. 领域广泛。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涉及的领域也不断拓展。为满足经营发展和金融服务的需要,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将银行间和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合作集中整合到同业平台进行运作。

5. 形式多样。伴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同业业务的合作形式也逐渐丰富。银行同业合作包括同业资金拆借、信贷资产转让、代理结算、代理银行汇票、互购债券等;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的业务合作方式主要有银行同业拆借和国债市场回购业务、证券抵押融资、第三方存管业务以及券商集合理财托管等;银行与基金公司业务合作方式主要有托管、合作发行理财产品、“一对多”专户理财等;银行和信托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信托融资、理财产品、代理收付等。

三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作用

目前同业业务已经成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管理资产负债、创新产品和拓展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渠道。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产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买入返售资产达到7.5万亿元,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达15.13%;同业存放规模12.2万亿元,卖出回购规模2.69万亿元,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达13.87%。其中,16家上市银行同业业务规模占总资产规模为12.22%,五家国有银行同业规模占比为8.24%,而11家中小银行同业规模占比超过20%。

在当前利率市场化加速、息差收窄、资本约束和外部监管加强、信贷规模受限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因资本占用少、业务方式灵活、综合收益可观,在银行应对经营业绩压力、满足风险管理需求和主动调控资产负债规模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平衡和配置资金。在目前商业银行受到75%存贷比监管的条件下,部分商业银行的富余资金无法投入到贷款中去。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采取了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银行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资金而无法释放出去。面对经营管理的压力,商业银行将同业业务作为平衡和配置资金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配置于同业业务的资金和从同业业务中获取的负债不纳入存贷款监管中,因此一方面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同业业务将富余资金配置到同业资产业务中,通过配置型产品满足获取收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的调节平衡整体的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

2.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面临息差收窄和金融脱媒压力。由于目前市场缺乏相应的操作工具,同业业务便成为商业银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选择。一方面,同业业务资金的期限相对较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同业资金的循环配置,以提高资产的周转率;另一方面,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合同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而一般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小微企业的风险权重为75%,因此商业银行倾向于配置低资本占用的同业资产来降低风险系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 流动性调整需要。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和运营管理中,会面临流动性调整的需求,比如会在一定期限内将一定量的资金调整至所需时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资金流动较快的特点刚好满足银行短期的流动性调整。商业银行通过同业业务进行流动性调整,一方面要求外部经济金融环境较为稳定,此时通过同业资金运作风险相对较低,也较为便捷;另一方面对于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要求银行能够准确评估一定时期内市场资金情况并合理安排自身资产负债期限。

4. 风险防范需要。商业银行运用同业业务进行风险防范主要在于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资金备付作用。一方面,同业存款大部分无拨备要求和准备金要求正常类贷款要求按照1%的比例计提拨备,其他四类贷款的拨备比例依次升高,而同业存款并不要求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除保险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同业存款外其他同业存款没有准备金要求,因此,商业银行能够更加主动地运用这部分资金进行风险预防要求商业银行具有良好地风险控制能力;另一方面,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商业银行也能够通过同业业务以相对合理的成本在市场上筹集所需资金。

5. 价格发现功能。同业业务在利率价格形成机制上以市场化为基准,利率价格的差异主要源于差异化的同业产品和经营管理,因此,商业银行能够通过不同品种、期限等的同业业务了解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通过价格的差异了解市场资金状况、供求情况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等。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自2007年1月4日推出以来,已越来越为商业银行及众多金融机构接受,成为金融机构贷款定价、金融产品交易报价和内部资金计价的利率基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利率市场化进度对同业拆放利率作为基准利率也有所涉及,同业拆放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在下一步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将发挥更为积极的重要作用。

二、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失衡发展将对经济、金融稳定和银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一实体经济“体外循环”,加剧金融泡沫化。

从2013年上半年经济金融数据来看,金融指标与实体经济指标形成鲜明对照。2013年上半年实体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至2009年底以来最低水平,经济景气指标中PMI指数也徘徊于50%的“荣枯线”附近,但社会融资总量却能较去年同期猛增30%,M2同比增速也连续创出14%一15%的近两年较高水平。有关统计显示,自2011年以来,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长100%,年均复合增长41.5%,远远超过贷款规模增速。同业负债规模增长72%,年均复合增长31%,亦超过存款增长。体量迅速扩大的同业业务中有相当部分是在金融机构间寻找投机机会,或投入风险相对更高的项目,更多实体经济中的中小企业并未能从中获得足够支持,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发挥得到削弱。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会使资金过度停留在银行体系内做“体内循环”,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自我派生、自我循环和自我膨胀,从而弱化了银行本应所承担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产生或加剧了金融的泡沫化和经济的虚拟化。

二流动性风险激增,增加金融系统不稳定性。

近年不少银行为了赚取更高收益,大量依靠短期同业负债资金滚动对接长期资产,资产负债期限的错配使得流动性风险激增,2013年6月银行间市场上演的中国式“钱荒”,从某种程度上便是今年前几个月同业业务大规模膨胀导致流动性风险集聚的几种体现:在追求高盈利压力下,依托低成本同业负债,以票据支持或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的买入返售类业务成为贷存比较高的银行大力发展业务。此类业务收益率较高,但期限错配严重,杠杆率比较高,风险控制能力弱。今年以来,随着杠杆率的不断放大,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超额备付金在逐渐下降,3月末备付金率从去年年底的3.30%降至2.00%,5月末降到1.7%左右,银行体系流动性的边际承受力也因此大为下降。特别是对于中小型商业银行而言,则隐含的风险相当大。进入6月份以后,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资金空前紧张,甚至扩散影响到资本市场。突出表现为:我国银行间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并创出历史新高,隔夜利率首次超过10%,部分金融机构短期资金违约的消息不断传播,潜在流动性风险出现暴露。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至今已横跨信贷、货币和资本等多个市场,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关联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伴随而来的则是风险传染性的增强以及局部风险事件通过同业链条扩散的可能性显著上升。同业业务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又使得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出现叠加放大的效果。这些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金融脆弱性随同业业务的发展而明显提高。

三同业业务“增长失衡”,不利于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同业业务源于商业银行的派生业务需求,至目前已演化为一种主动性业务,并成为部分银行主要盈利工具。根据对16家上市银行2012年年报统计,其中同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最高的某家中型商业银行已达36%,已经基本与同期贷款规模相当;该家银行的同业利息收入在全部利息收入中的占比也高达38%,接近贷款对利息收入的贡献。截至2012年底,78家城商行中,同业资产与总资产的占比超过30%的有9家,同业资产占比超过20%的则达30家,排名前三的城商行同业资产占比分别高达到56.81%、49.38%和39.35%。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已趋增长失衡,扭曲了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杠杆作用,部分同业业务也已经超出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合规管理的原则,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和产品创新,不利于商业银行的整体改革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失效,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效果被削弱。

目前对于商业银行信贷增长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存贷比、信贷额度、贷款投向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实现,但对同业业务的扩张没有额度限制,近年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有相当部分是得益于旨在规避监管政策的所谓“通道业务”,在“通道业务”中实际资金需求方的信用风险一般不由提供通道服务的金融机构承担,而往往是由实际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承担。实际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通道”可以将信贷资产和投资资产、表内和表外科目相互转换,从而逃避贷款额度以及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以票据数据为例,央行公布2012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票据贴现余额为2.0万亿,而同期仅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就已达2.5万亿元,市场普遍估计仍有相当的票据资产被“转换”。显而易见,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失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一方面容易导致政府和监管层对银行业运行情况产生误判和采取不当策略,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政府经济宏观调控效果,使“两高一剩”行业、地方融资平台等本应受到限制的资金需求方可以继续获得大量资金。

五放大了货币供给量,降低了M2的稳定性。

央行在其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银行同业业务增长是推高M2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往中国广义货币M2的来源主要有贷款和外汇占款两个渠道,因此可以较为准确地预测货币总量变化。但近几年受同业业务快速发展的影响,“同业渠道”成为货币创造的一个重要渠道。由于同业业务发展较快,近两年同业渠道在货币创造中的占比上升。2013年以来,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由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易受季节性因素、流动性水平以及监管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导致M2的稳定性受到影响。2013 年前几个月M2 增长较快,就与外汇流入相对较多以及同业业务增长快有关。而6 月份M2 增速较5 月下降了1.8 个百分点,同业业务大幅收缩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三、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对策探讨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既有其传统业务的成分,也有近年来创新发展的内容。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根本是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如果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支持,一味地通过市场投机逐利,则同业业务就会失去其发展的根本,甚至如前文所分析的,导致风险的积聚和爆发。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返归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本质

在商业银行更加追求资产负债主动经营的今天,同业业务在商业银行整体业务经营中占绝了重要的地位。目前同业业务已经成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管理资产负债、创新产品和拓展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渠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资产规模已达10万亿元,同业负债负债规模已超12万亿元。加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管理的首要根本应该是,澄清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认识,返归其本质。同业业务的作用功能要和商业银行的经营定位相适应。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作用功能应该是平衡和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控流动性、防控风险、价格发现等,而不能异化为规避监管和经济资本约束,片面追求利润回报的工具。同业业务应该是商业银行负债的补充来源,而不应该成为主要来源;同业业务在商业银行资产运用中也应该是以稳健经营、确保流动性为主,而不应该大比例地为中长期贷款提供错配资金供应,更不能投入房地产、政府平台贷等高风险领域。

2、要强化对同业业务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

商业银行要牢固稳健经营的理念,要对同业业务在资产、负债中的占比加以调整,控制在合适的总量范围之内。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客户群体、市场策略、目标定位等确定同业业务总量合适的范围。尤其重要的是,要将同业存放控制在存款总量一定的比例之内,并且要将短期拆入资金限定在短期资产运用上。应对存贷款75%的比例适当放宽,并以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作为前提,针对不同类型银行应用不同比例。各家银行可以根据各自阶段性发展战略、主要客户群、市场策略等对同业资产、负债进行动态结构调整,同时,对同业业务要施行风险拨备制度。同业资产的投向应该主要集中在期限短、流动性高、信用风险较低的短期金融产品,如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同业业务的客户群体也应选择风险管理机制健全、同业业务经营规范、流动性管理水平较高的金融同业,并由总行实施集中授信和动态管理。

3、要根据不同银行类型和状况确定同业业务的规模比例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规模比例要与其风险管理能力、资金组织能力、资产结构匹配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对于资本势力雄厚,存款增长良好,个人存款等比较稳定存款占比高,风险管理能力强,资产期限匹配结构良好的银行可以确定优先的比例,同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同业负债在总负债中的比重可以适当提高。相反的,对于资本实力不足,存款基础不稳固,储蓄存款占比低,风险管理经验缺乏、资产错配问题突出的银行,则要压降比例,严格限定在一定比例之内,直至暂停办理同业业务。

4、要注意开发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渠道、品种

目前,同业业务在商业银行,尤其是一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中的作用十分突出。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产规模已达10.0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已超15%。成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管理资产负债、创新产品和拓展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各类农信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约12万亿元,贷款余额约8万亿元,除了上交准备金1万多亿元,还有2-3万亿元的资金运用空间,也存在着巨大的短期资金运用需求。因此,要在规范同业业务管理的同时,注意开发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渠道、品种。一方面,要持续扩大传统银行短期资金业务渠道、产品的供应,如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同业拆借、投资担保、货币市场基金等。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增加更多受中小金融机构欢迎的运作规范、信息透明、盈利贡献高、流动变现易的产品,如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5、央行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同业业务的规范和监管

央行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将标准化、透明度作为规范和加强同业业务管理的抓手,健全相关考核和监管机制,引导其在规范基础上稳健发展。” 部分机构在开展同业业务中存在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较严重和规避监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央行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防范潜在金融风险。同时,要在规范同业业务,引导其积极作用发挥和创新。

对同业业务加强规范和监管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入手:一是要制定商业银行同业存放具体监管指标,将其限定在一定的存款占比范围内;二是要对同业业务投向进行约束,尤其是要严格控制同业资金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风险较高领域;三是要提高同业业务资本约束,并实施同业业务存款保证金制度;四是要加强对同业业务操作规范性监管,防止商业银行用同业业务通过第三方过桥,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方式转让收益权来规避监管;五是要加强同业业务信息披露核实,对于弄虚作假,扰乱市场合规经营秩序的要严肃处理。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肖小和 陈江伟 王亮 修晓磊

  • 上一篇:证监会:IPO企业须及时准确反映最新情况
  • 下一篇:物价涨幅温和可控 调控目标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