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引述昨日(17日)曝光的《关於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结算方式变更的通知》称,近期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明确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
通知指,对於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还将进行目录管理,而审核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为此,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於2015年3月以後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每千瓦时0.42元人民币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2015年2月底前投产的非自然人项目不受影响。(l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