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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姓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时间:2017-11-28

今年以来,保监会持续强化保险产品设计需“保险姓保”的理念,尤其“134号文”正式实施后,市场对相关产品监管格外敏感。11月20日,保监会针对人身保险行业产品问题向三家险企下发监管函,引起行业关注。

年金产品受罚

据保监会透露,在对产品备案材料事后抽查审核中,发现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等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认为,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为此,保监会要求三家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对公司申报新产品采取禁止性措施。据悉,被点名的都是年金保险产品,如农银人寿“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等产品;交银康联人寿“交银康联交银优福添禧年金保险(B)”等产品;长城人寿“长城鑫城3号年金保险”等产品。

分析人士表示,被叫停的都不是新近申报,而是去年就上市的产品。此3款均为10年期产品,只不过按其现金价值第5年最高,也就是所谓实际存续期5年,符合监管严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定。不过,此次保监会强调,三家险企违背了“一般精算原理”。

对此,市场猜测,近年有部分险企为提升产品现金价值收益率,提升在银保渠道的竞争力,往往强行改变某些参数,或直接调整现金价值收益率,或许正是这点让监管层觉得不妥。上述人士表示,为应对2018年“开门红”,可能有不少公司都报备了类似产品。而保监会明确严格限制此类产品发展,或将对中小型险企银保渠道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表示,“十一”之后“134号文”正式实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都能符合监管层要求,比如年金保险从快速返还变成了5年后开始返还,万能险从附加险变成了主险。但是小公司转型比较吃力,所以可能有些在产品设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以前,很多小公司由于没有代理人队伍或代理人队伍不强大,过于依赖银保渠道。现在为应对一系列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这些公司开始对产品进行调整,不过,由于调整后产品的吸引力降低,再加上他们不擅于长期产品的营销,所以转型还是比较吃力的。”

开门红产品影响可控

事实上,“134号文”实施后,目前市场上大型险企已逐步适应,并开始发挥自身优势。

近期,上市险企披露10月保费收入数据,国寿、平安、太保和新华保险,从年初至10月末累计寿险业务保费收入1.07亿元,同比增幅22.3%。

东北证券(000686,股吧)分析师葛玉翔表示,从10月情况来看,目前开门红产品逐步落地,影响基本可控。其中,平安人寿受益于新产品衔接速度最快,10月1日以来合计有25款符合新规的年金、两全产品和升级保障的终身寿险、重疾产品上架,成功把握先发优势。国寿2018年开门红产品较同业更复杂,“三享三鑫”系列叠加两款万能险主险(终身寿险、终身年金),通过双账户方式在规避监管的同时提供保障+理财功能。新华个险渠道主打福享金生A款(分红型)于11月15日上市,并通过“年金+健康险”的双轮驱动方式迎接开门红,银保渠道惠添利年金和华实一生拉长期限,边际改善明显。

“开门红的新单增速预期和实际表现,决定今后一段时间保险板块的投资节奏。从目前来看,年金产品的贡献有限,新落地产品"换汤不换药"预计会部分增加销售难度,但影响可控。”葛玉翔指出。

郭振华表示,未来在市场份额的竞争上,大型险企会“强者愈强”,而小公司的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大。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强化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从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存量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出,并坚持按违规问题“双罚”原则,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监管问责。这也意味着监管层对保险产品“保险姓保”的监管将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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