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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国元农险合肥中支、郭红)

时间:2017-03-1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17年3月8日作出皖保监罚〔2017〕2号处罚决定。

经查,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农险合肥中支)存在虚列兼业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业务,虚列绩效工资,用于支付给无代理资格单位或相关业务维护的问题。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国元农险合肥中支罚款22万元。

国元农险合肥中支时任总经理助理郭红(身份证号342601XXXXXXXX0043)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郭红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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