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财经新闻 > 经济民生

自2018年3月1日起,重庆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时间:2018-03-03

重庆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重庆市自2018年3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组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 下一篇: 江苏国税:高效落实新政 吸引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