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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纪委监委信访积案化解“不停步”

时间:2020-03-31

本网讯 近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实现“化存量、遏增量”的目标,探索化解信访积案的新模式,强化督促指导作用,县纪委县监委积极安排部署开展信访积案督导化解活动,信访积案化解“不停步”。

一是拖清底数,建立专门台账管理。由县纪委县监委会同各乡镇纪委拖清信访积案底数,共梳理排查需重点关注的信访问题40余起,按乡镇建立台账,分别由6个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室成立督导组进行督导,分管纪检监察室的常委、委员任督导组组长,集中督导化解群众反映强烈、已经发生越级上访尤其是进京访及交办乡镇未结的重点信访积案。

二是分类施策,妥善处置各类问题。采取渐进式督导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越级上访或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积案,优先办理、优先查结、优先处理;对群众反映问题敏感、易查易结的,快查快结,减少信访存量;反映问题复杂、涉及时间跨度大、人员多的信访问题,集中精力靠上督导化解,确保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实现各类重点信访积案得到集中查处、化解,一般性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访。

三是加强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督导组深入了解重点信访积案的案情,发挥业务优势,具体指导协助乡镇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确保“三个到位”,即事实核查到位、处分处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对实名举报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案件,督促乡镇一律按照实名举报件办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双向承诺制度,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人员不失控。

四是压实责任,确保案件如期化解。对乡镇办理的信访案件中因问题查不清、处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引发越级上访的,县纪委县监委提级调查并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启动问责,倒逼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对督导中发现的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乡镇,实施约谈和通报,督促案件办理和问题整改。

截止目前,通过扎实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实现10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上信访积案化解90%以上,5年以内信访积案化解80%以上的工作目标,化解了一批重点难点信访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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