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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推动医卫机构从重治病到问健康

时间:2020-07-22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燕明)7月17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五项基本医疗制度”之首,也是开展医疗卫生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16字方针,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同时探索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开展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在全国118个城市、567个县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截至2019年底,全国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40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3346个,跨区域专科联盟3924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3542个,另有7840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第六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双向转诊患者中,46.9%为医联体内转诊,高于其他转诊方式。牵头医院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共计15656项,较2018年末增长34.5%。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表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地依托医联体构建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通过发挥体制、专业、协同作用,将社区和街道打造成为严密、安全的“抗疫堡垒”,探索了以基层为重点,以医联体为载体,全国人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新型卫生健康协同治理模式。

他强调,在医联体建设中,重点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化管理,强调以政府规划为主,发挥地市、县级医院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医院牵头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等重大疾病以及儿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发展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表示,《办法》在进一步明确“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原则的基础上,并结合医联体建设发展阶段和疫情防控新要求,在医联体参与疫情防控、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建设、医联体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等方面有较为鲜明的创新点和亮点。《办法》强调医联体在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联盟建设;加强医联体“防治结合”的作用,鼓励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西医协同,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

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建设,强调行政部门对医联体垄断资源、挤压社会办医问题的监督,医联体建设要体现社会责任;鼓励同一城市或县域内,不同医疗集团或医共体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同时保障患者自主就医的选择权利。

他特别强调,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医联体建设作为医疗机构组织形式的重要变革,涉及到外部治理体系变革与政策的调适,包括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需要通过“三医联动”来构建与医联体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外部治理体系,激发医联体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锐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强化牵头医院“负总责”,发挥牵头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技术应用等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同时,强化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间双向转诊通道与平台,为患者提供连续型诊疗服务。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医联体内慢病医疗机构以及康复、护理机构作用,逐步形成急慢分治模式。医联体内医院在做好疾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开展公共卫生工作,落实防治结合要求。

对于远程医疗协作网工作开展,国家卫健委有关专家表示,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应当签定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牵头单位通过远程会诊、检查、查房、教学、监护等形式,逐步推进互联网诊疗,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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