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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检察长出庭获代表委员点赞

时间:2017-04-27
四川仪陇:检察长出庭获代表委员点赞发布时间:2017-04-24 15:49 星期一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冯林驩 张晓琴)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以入额检察官身份对被告人强某盗窃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检察官入额以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全省首例。该市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该院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全院中层干部及刑检部门全体干警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前,唐蔚仔细审阅卷宗、分析案情、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定了周密详尽的出庭预案以及答辩提纲。庭审中,唐蔚作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充分阐述了该院指控的被告人行为构成盗窃罪及依法不能适用缓刑的观点。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庭审效果良好。法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量刑建议全部予以认定和采信,当庭宣告被告人强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委员纷纷点赞,他们表示,检察长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体现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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