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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青海省实行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制度

时间:2017-04-27
5月1日起 青海省实行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制度发布时间:2017-04-24 15:15 星期一来源:青海长安网

4月19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工作交流联系,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省高院和省法制办与青海省行政执法机关协商决定,建立青海省行政机关与行政审判机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5月1日起执行。

据悉,联席会议制度主要针对当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司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对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后,最终确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主要包含了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信息共享,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联席会议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包括通报交流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相关联的工作情况;探讨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中常见的问题;针对法院开庭审理的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性的行政案件,组织成员单位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到庭旁听。(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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