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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法院公安共护法官人身人格安全

时间:2017-04-23
平陆法院公安共护法官人身人格安全严厉打击危害法官职业安全等行为发布时间:2017-04-21 18:30 星期五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陈伟 毛春芳

为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确保法官职业安全,近日,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和平陆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保护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人身及人格安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严厉打击危害法官职业安全行为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

《办法》规定了要为审判人员提供安全的办公场所、安全设备和录音录像设备,对于在审判法庭之外的涉及审判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由法院移送或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依法惩治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院办公秩序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法院周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法院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切实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信息安全,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法官或其近亲属隐私的行为人,法院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人民法院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接到法院移送函或商请函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审查,对于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侦查,并书面告知法院,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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