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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时间:2018-08-16

福建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新华社福州8月15日电(记者王成)执法人员本应执法为民,却长年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知法犯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本应带领群众致富,却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作恶……福建省纪委监委14日对外通报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释放“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的信号。

通报的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厦门市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999年,时任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杨江忠,就为涉黑组织头目颜小敏涉嫌敲诈勒索提供帮助,使其不受刑事责任追究。

2007年以来,杨江忠利用担任厦门市翔安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之便,应颜小敏请托,又为其涉黑组织成员颜某某等人多起涉嫌犯罪案件,向相关经办派出所领导打招呼,并于2004年至2013年,先后五次索要或收受颜小敏钱款共计167万元。今年7月,杨江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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