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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酒后骑电动车上路 致无辜路人一死两伤

时间:2017-12-14

正义网百色12月14日电(通讯员 黄晓巧)酒后驾车猛如虎,王某在醉酒后仍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酿成了路人一死两伤的惨剧。近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9月17日凌晨,王某醉酒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00.65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中山二路"附属医院"门前路段时,韦某某、黄某美、黄某管三人正沿人行横道通过马路,而王某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并未减速避让,最终电动车直接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三人,造成了韦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美、黄某管受伤及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严重后果。经百色市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负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违反交通法规,醉酒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结果,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故对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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