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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因债务纠纷反目 四男子为索债非法拘禁他人

时间:2017-11-16
正义网钦州11月15日电(通讯员 纪涵量)本是生意合伙人,却因债务纠纷反目。为索债务,刘某指使梁某、杨某、黄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近日,刘某、梁某、杨某、黄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7月,灵山县某物流公司和覃某合作,让他帮代收物流,但覃某一直拖欠该公司104800元的物流费没有支付。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为物流公司老板多次催覃某还钱未果,便授意梁某帮其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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