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社会新闻 > 社会万象

深圳“鹦鹉案”二审改判:被告人刑期5年变2年

时间:2018-03-31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3月30日,针对备受关注的深圳“鹦鹉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王鹏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改判上诉人王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前,王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12月14日,中国多地降温降雪,动物园中的动物为抵御寒冷的天气,各出奇招。在山东济南动物园园内,鹦鹉聚集在暖气上取暖。 郑涛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鹦鹉资料图 郑涛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4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王鹏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王鹏上诉认罪,承认其出售2只小太阳鹦鹉给同案被告人谢田福,但对一审认定其家中查获的45只鹦鹉是待售提出异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鹏承认知道涉案鹦鹉为国家法律禁止买卖的,但仍收购或出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审综合考虑到在王鹏家中查获的45只鹦鹉系待售,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多数涉案鹦鹉系人工驯养繁殖,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于非法收购、出售纯野外生长、繁殖的鹦鹉。综上,对王鹏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故依法改判上诉人王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该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上一篇:新疆海拔最高的医院塔县人民医院通过二甲评审
  • 下一篇:盲人创业公司年产值近3亿:成功密码是“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