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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管理办法》公布

时间:2018-05-11

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管理办法》公布

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管理办法》公布。 李梦 摄

中新网青岛5月10日电 (记者 胡耀杰)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新闻发布会10日在青岛举行。青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鲁明表示,峰会赞助工作始终贯穿“节约省钱,杜绝浪费侈靡”的指导思想,以依法自愿、给予回报、品质优先、绿色环保为原则,保障峰会筹备工作需要。

王鲁明称,赞助类型有物品赞助、服务赞助和资金赞助三种,其中,赞助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授予峰会特别赞助商称号,赞助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到500万元人民币授予峰会高级赞助商称号,赞助金额50万元人民币到200万元人民币授予峰会赞助商称号。

对赞助商回报的方式,王鲁明介绍说,将所授荣誉及赞助物品使用过程中的非涉密视频和图片用于为期2年或1年的商业宣传,颁发证书,并安排企业代表参加赞助签约仪式和答谢见面会等。

据悉,赞助的物品、服务和资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单位或组织未经授权以峰会的名义接收赞助,禁止任何企业、单位或组织未经批准许可,使用峰会名称等进行企业、商品或服务的营销、宣传。赞助企业在峰会结束前,对外发布任何与赞助信息有关的消息,均需报批许可,禁止任何企业、单位或组织发布虚假赞助信息。

青岛峰会社会赞助旨在通过募集活动,吸引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共同保障峰会需求并让赞助企业借助这一国际化平台,有效扩大影响力和提升品牌价值,进一步增强峰会举办的综合效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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