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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稳定企业用工

时间:2018-03-01

中新社东莞2月28日电 (李映民 李纯)春节假期后正是企业招工关键时期,为了帮助企业用工稳定,进一步降低制造业成本,广东东莞从2018年3月1日起全市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这一政策实施后将为企业减负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东莞是世界知名的制造业城市,这里外来工众多,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将鼓励参保企业用工稳定,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进一步降低制造业成本,为企业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

据东莞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从2018年3月1日起东莞全市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实施后将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为基础,用人单位费率为缴费系数乘以基准费率之积,基准费率按现行0.8%计算,根据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申领率情况,将用人单位缴费系数分三个浮动档次。

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后,企业的缴费系数将与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相挂钩,即企业前五年的用工越稳定,缴费系数越低,其用工成本也就越低。

东莞将在每年2月底前公布全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今年,东莞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为4.4358%。实施浮动费率的企业,于当年3月至次年2月按浮动后的费率缴费;员工个人费率维持0.2%不变。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据测算,这一政策实施后将为东莞企业减负超过10亿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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