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温州瑞安3年里400多人卖淫嫖娼被刑拘

时间:2018-06-12

近年来针对社会治安形势,温州瑞安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铁拳直击涉黄违法犯罪工作,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声势,三年来,共查处各类涉黄违法案件660余起,刑事拘留400余人,治安处罚1178人。

即便打击力度如此大,但有些人却依旧死心不改,非要以身试法,走上这条通往深渊的不归路。

在此,小编还是要向大家重申“它”的危害,希望能让这些人迷途知返,让更多人提高警惕危害性。

扰乱社会治安

卖淫嫖娼等涉黄违法行为发生的同时,极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等,影响社会治安。

伤害身心健康

卖淫嫖娼是性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共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30多种性病通过性乱交的形式得以传播,严重的造成女性卖淫者不孕不育,甚至威胁生命。

影响家庭和谐

很多的卖淫者为获取利益,往往跟家人隐瞒卖淫行为,事发后难以被家人接受。而嫖娼者为图一时之乐,对伴侣和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家庭破裂。

有害社会风化

卖淫嫖娼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严重败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风化,与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严重背离。

为净化社会风气,清除涉黄危害,瑞安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严打、严管、严查、严防”的工作措施,以“零容忍”态势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坚持露头就打,打击必严,针对重点部位,采取公秘结合,排摸窝点,持续、有力的打击。三年来,共组织暗访100余次,排摸线索80多条,捣毁窝点20余处。

集兵围剿 精准打击

集结全局优势警力,不定期开展大规模清查整治,对涉黄行为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实现“一网打尽”。

重点管控 挤压空间

加强对辖区酒店、宾馆、KTV、足浴推拿会所等重点部位管控。

同时,大力宣传涉黄违法犯罪的危害,激发广大群众的扫黄意识,积极监督举报,有效挤压涉黄人员的违法犯罪空间。

专案攻坚 彻底铲除

对于一些顽固、有组织的涉黄团伙案件,组织专门警力开展专案攻坚,以打组织、打幕后为目标,彻底铲除团伙窝点。三年来共摧毁涉黄团伙100多个。

涉黄行为的法律代价巨大!

相关法律

一、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罚: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胁迫组织卖淫的处罚: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对拉客招嫖行为的处罚: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旅馆等单位人员通风报信、利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以及对散发小广告卡片招嫖等违法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上一篇:一处失信步步受限!宁波又一批“老赖”曝光
  • 下一篇:命运的等待是相对的 不着急不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