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丽水市卫生监督所对丽水城区43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和监督采样。5月25日,市卫生监督部门公布了此次公共场所卫生抽检结果。
本次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3家,经监督检查发现有10家单位已关闭,3家暂停营业,1家单位已注销。共监督抽检29家,其中美容美发场所10家,住宿场所16家,沐浴场所2家,影院1家。
针对检测不合格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检测。
同时卫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13家单位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供顾客使用物品未消毒、未进行卫生自检等!它们是:
结合现场卫生执法检查结果和监督抽检结果,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12家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简易处罚6件。后续卫生监督员还将对抽检不合格和执法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回访检查,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