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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8人伪造检疫证案公开开庭

时间:2019-01-24

原标题:文山市8人伪造检疫证案公开开庭

1月10日下午至11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就黄某勇、柯某球、张某丽等八名被告人利用非法购买伪造的《动物检验合格证》购买大量的未经检疫、无耳标的生猪到屠宰厂屠宰后进行销售一案,在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大,当天下午还未到开庭吋间,市人民法院大法庭旁听席早己座无虚席。下午2时30分,公开审理正式开庭。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永、黄某荣、柯某球、柯某琼、张某丽、李某等7人合伙做生猪销售,使用伪造的动物检疫证明,屠宰无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生猪。在屠宰过程中,龙某兵帮助柯某琼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侦查机关依法查获买卖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24张,经鉴定:23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伪造;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活体生猪的价格为人民币650.8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八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为恶劣,社会影响较坏,应依法追究八名被告人的相关刑事责任。

庭审中,认定八名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最后,八名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顺利结束,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作出判决,八名被告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严惩这些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经报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在对黄某勇等8名被告人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又于1月11日下午,对黄某勇等8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像这种涉及食品类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全州尚属首例。(记者李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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