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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再添4项全面创新改革经验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时间:2018-12-08

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要求和重要成果形式,成都再添4项全创经验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初步了解,本次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共23项,四川经验占8项,成都探索形成的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军民融合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性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跨市区审理、基于“两表制定、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4项经验成果入选。

这意味着,2017年9月、2018年12月,国务院先后在全国复制推广36项全面创新改革经验,其中9项由成都探索形成,位居全国前列。在推广范围上,除了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是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广外,其他8项成都经验都在全国推广。

记者了解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启动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革促进创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作用持续显现。坚持“基层探索实践、地方归纳总结、专家提炼概括、省和部委确认”的经验提炼机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军民深度融合、金融支撑实体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支撑城市发展、开放聚实创新资源等一大批先行先试改革成果上升到政策和制度层面。本报记者 徐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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