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四川新闻

最高30万!泸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炉

时间:2018-08-28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27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市安全监管局获悉,该市日前审议通过了 《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根据 《办法》,安全生产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将由安全监管部门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法》 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该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办法》 明确,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和对举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予以举报人现金奖励,最高均不超过30万元。

此外,泸州市、区县安全监管局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并向社会公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举报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12345”,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上一篇:未来一周 四川高温依旧持续 注意防暑防晒
  • 下一篇:每亩节约150元 泸州水稻机收割省时省工更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