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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运动掀热潮 四川工商提醒签订协议要谨慎

时间:2018-08-28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8日讯(记者 李丹)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如今很多人下班后都选择到健身房健身。不少健身房为吸引客源,推出了五花八门的优惠套餐、促销活动以及私人教练课程,价格优惠、前期体验服务也不错,但等消费者正式办卡购买课程后,却出现各类纠纷。8月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近期接到消费者反映称,一些健身房存在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随意更换教练、口头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近日,成都的李女士(化名)在健身过程中就遇到了烦心事。今年四月李女士在成都郫都区一家健身会馆办理了会员卡并购买了私教拳击课,购买课程前,工作人员为李女士介绍了经验丰富的王教练,技术也很好,李女士于是一次性购买了24节课。但上了几节课后,健身房随意为李女士更换了教练,而第二个教练上了几次课后又换人了……“我觉得健身房存在虚假宣传,前期诱导我购买课程,之后随意更换教练,提出退钱也被拒,现在越来越多这类健身房,简直是店大欺客。”李女士称。

面对健身房推出的办卡套餐、“买一年送一年”等优惠活动,消费者该如何选择?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健身机构推出的优惠活动确实吸引人,但可能会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消费者签订健身合同或协议前,要留意这些常见的不合理条款:会员卡内储值金额过期作废;本协议(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会员卡一经售出,不得申请退卡或退款;会员卡不得转让;无法继续参加健身课程的,剩余课程不予退款;造成健身器械损坏的,按原价双倍赔偿;物品遗失或遭窃,本店概不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伤害自行负责等。

健身运动本是一件好事,但遇到纠纷确实让人心烦,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提醒,遇到和李女士类似的情况,可以整理好消费凭证及协议(合同)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委组织投诉。消费者办理健身会员卡前要对健身场馆证照、环境、教练等进行核查,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健身房;签订协议或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内容,警惕“霸王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如健身时间、退款条件等;购买私教课程的,要对私教上课时间、私教更换、使用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太多课程;保留消费凭证以及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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