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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查获首例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案

时间:2018-01-18

  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17日讯(黄强 刘钢 记者 徐昭磊)近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工作中,查获一起违反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

  1月8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城关所接消费者投诉――辖区内的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涉嫌欺诈消费者、夸大产品事实,希望市场管理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接此举报后,城关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店招上标示有“XXX鼻炎馆”、“百年鼻炎古方”、“政府重点保护项目”等字样,经当场询问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在开展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重点打击的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现场研判,初步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取证之中。记者从自贡市工商局了解到,该起涉嫌虚假宣传案也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自贡查获的首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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