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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再发禁令为中小学生“减负” 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时间:2018-01-05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5日讯(记者 陈淋)“减负”是社会、家长以及教育工作者普遍关心、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继最严“禁奥令”之后,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成都将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明确作业管理要求:

  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指导意见》对作业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明确了作业布置方式及内容,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应要求学生抄写所布置的作业项目。鼓励教师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

  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了作业批改要求,要求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同时,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减少随身携带书籍,切实减轻书包重量。明确了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作业调研、调控及年级作业集体设计等制度。

  《指导意见》指出,学校要将作业量控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作业研发、审核、总量控制等环节的责任人,积极推行精选分层等作业布置改革,建立分年级、分班各学科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的统筹和公布制度。

  明确作息时间:

  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指导意见》对作息时间的安排更加合理。要求科学安排、科学保障学生学习和睡眠时间。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明确禁止补课:

  提出“六个严禁” 要求学校办好家长学校

  《指导意见》对禁止补课的规定更加具体。分别对学校和教师提出要求,提出了“严禁学校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学科竞赛、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 “六个严禁”。

  同时,此次《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沟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引导家长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理性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合理规划学生校外时间,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科学考试评价:

  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测)试成绩和名次

  《指导意见》中的考试评价的办法更加科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区县级统一考试及学业质量监测次数作了明确限制,并要求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大数据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升学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中所占比重。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要求学校采取“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级评价。

  此外,成都市首次对使用移动终端学习的有关事宜提出了要求。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原则上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使用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不超过10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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