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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三人因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七日

时间:2018-01-04

  四川新闻网广安1月3日讯(田祖 青光 记者 熊强)1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交警二大队获悉,2017年12月30日9时20分许,广安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带领辅警巡逻至广安城北渠江北路四九滩电站路段时,在查处一辆号牌为川XC2××5的越野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过程中,该车驾驶人熊某(男,39岁,前锋区护安镇人)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当执勤人员将其带离进一步检查身份时,熊某拒不配合,拒绝挪移车辆,并多次对执勤人员进行辱骂、推搡、抓扯和踢打执勤警车车门,导致执勤警车部分地方损坏。

  期间,熊某的妻子赵某(女,38岁,前锋区护安镇人)也多次强行拉开警车驾驶室车门,抢夺方向盘和警车钥匙,阻挡警车驶离现场,并将3名辅警的执勤服、反光背心撕烂,在现场高声呼喊“交警打人了”,煽动附近群众围观。经赵某煽动,现场围观人员许某(男,64岁,前锋区护安镇人)多次对执勤民警和辅警进行抓扯、踢打、推搡。后广安区公安分局北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熊某、赵某、徐某3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经广安区公安分局北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批准,2017年12月31日,熊某、赵某、徐某3人因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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