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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叙永一份特殊“寻人启事” 让群众领回被多收费用

时间:2017-12-16

群众签字领取被多收取的费用。

  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5日讯(淡丽 蔡宇 记者 岳东)“请2015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在我处办理‘抵押声明书’和‘证明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的当事人本公告见报3日内到叙永县公证处退上述时段的多收费”。

  这份特殊的寻人启事,引起了市民曾某某的关注,她半信半疑到了叙永县司法局,出乎预料地领到了被多收的120元。

  “曾大姐,你好,我是叙永县第二巡察组的工作人员,请问公证处把多收你的公证费退还给你了吗?”“领到了领到了,前几天去公证处领的,我当时都不晓得被多收了120块钱,更不晓得这个钱还可以退给我,感谢你们……”近日,叙永县第二巡察组会同县发改局对“县公证处超标准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一个个回访电话架起了党与群众的连心桥。

  叙永县委第二巡察组在首轮巡察司法局过程中,通过查资料、访人员、核票据等方式,发现了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存在超标准收取公证费等问题。在媒体上刊发的这份特殊寻人启事,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又是县发改局作为督促整改单位,对“公证处超标准收费问题”整改进行督促指导的工作缩影。截至目前,县司法局2015年以来违规超标准收取的3.3万余元公证费,群众已领取2.2万元。

  巡察进驻结束后,叙永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问题整改每个环节,率先探索建立了“分管县领导牵头抓总、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全程督导、县委巡察机构督查验收”的“四位一体”整改责任体系,由县领导提级督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专业化、权威性指导,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县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双重评估验收”,汇聚整改合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第一轮巡察反馈后,叙永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等13个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63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24次督导;全部反馈问题已逐个完成整改。

  (叙永县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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