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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预计有34896人次受益

时间:2017-12-14

  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3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市社保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提高标准,将于12月开始,对10月、11月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统一进行补差。预计有34896人次(含被征地农民)将享受这次补差,补差金额共计482.27万元。

  据了解,从2017年10月1日起,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提高标准。此次调整标准后,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966元/月提高到1104元/月,每月增加了138元。

  该市将于2017年12月开始,对10月、11月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统一进行补差。预计有34896人次(含被征地农民)将享受这次补差,补差金额共计482.27万元。“将综合考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等因素,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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