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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起 成都再启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管措施

时间:2017-12-02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日讯(记者 梁鹏)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2月3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和《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交管局自2017年12月3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2、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3、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交警提示:

  12月3日为星期天,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其余车辆不受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12月4日为星期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当天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当天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尾号“1”和“6”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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