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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错路高速路上掉头逆行 延安驾驶员被罚200扣12分

时间:2017-08-05

  高速路上不慎走错方向,为图省事,驾驶员竟开车掉头逆行,幸亏被正在路上巡逻的民警发现并及时制止,才避免酿成大祸。目前,警方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8月5日上午10时许,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厢寺川中队民警由北向南巡逻至包茂高速与青兰高速互通厢西堡立交桥转向兰州方向弯道处时,突然发现一辆牌号为陕JMXXX6的小轿车横在高速公路车道内掉头后逆行,后方恰有正常车辆疾驰而来。

  紧急情况下,巡逻民警迅速反应,一边示意后方来的车辆减速,另一面指挥掉头车辆靠边避让,转向顺向车道,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民警随即查验驾驶员和车辆证件,并将其带回中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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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驾驶员刘某持B2证驾驶车辆,带妻子和两名孩子前往黄龙,因走错方向为图省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原地掉头,逆向行驶。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处罚,并扣留其驾驶证。经教育刘某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速路上严禁掉头逆行,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李浩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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