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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车祸身亡 陕西首例乘车人员意外险铜川完成赔付

时间:2017-04-15

  4月14日,中国人寿铜川分公司完成了我省驾乘人员意外保险销售以来的首例赔付,40.72万的理赔金如期转入了受害者家属银行账户。

  据了解,2016年12月25日15时50分许,投保人韩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延西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828.7公里处,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谢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驾驶员韩某受伤,小轿车乘车人封某当场身故,乘车人李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身故,乘车人王某、封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6年12月27日,铜川人寿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经系统核查,韩某于2016年9月投保该公司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年交费365元,保险合同有效期限为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6日,累计保额105万。

  确认投保信息后,铜川分公司客服中心经理及理赔主管立即前往西安凤城医院看望、慰问了遇难家属和伤者,并向家属告知了驾乘险保险责任及理赔手续所需资料,指导家属办理理赔给付申请。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又前往延西高速三原交警中队事故科处理交警彭栋处了解情况,和医院了解到情况基本吻合,驾驶员韩某排除酒驾情况,核实驾驶证、行驶证均为有效。依据现场调查到的情况,本次事故死亡二人、重伤二人,预计理赔金额将达55万余元。

  据悉,中国人寿铜川分公司于2016年7月推出了这款意外险产品,适用于“非营运”的五座、七座机动车,承担驾乘期间由于意外伤害导致的驾乘人员身故、伤残、意外烧伤以及因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等保险责任。人均保障21万,五座车交费365元、累计保额105万,七座车交费455元、累计保额147万。另外,该产品的特点就是认车不认人,即发生意外事故时,车上的驾驶人员及乘客均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不考虑驾驶人与乘客关系。

  由于本次事故涉及相关司法程序,事故死亡家属近日与驾驶员达成协议,来到该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手续,封某获得理赔金20万,李某理赔金20.72万。共计40.72万的理赔金已转账至受害家属指定账户。其余两名伤者的理赔费用,将于伤残鉴定结果出具后,另行处理。

  华商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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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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