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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4亿!前三季度山东25.12万户纳税人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时间:2020-11-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1日讯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全省减费降税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再次发文明确,将6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执行到2020年底;同时,将鼓励减免房租的政策修改为: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和比例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山东今年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有两项政策是涉及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项是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和电影放映等6类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项是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统计,前三季度山东有25.12万户纳税人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共免征48.64亿元。预计全年可免征60亿元。

闪电新闻记者 柴慧娟 实习生 王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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