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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安检仪上顺手“捡”包 被判盗窃罪

时间:2019-03-23

大众网济南・海报新闻3月22日讯(记者 胡中 通讯员 马凯)3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获悉,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一起嫌疑人将安检仪传送带上的遗忘物“捡走”的盗窃案。经审理,小熊被判处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8年1月,小熊在青岛火车站东进站口进站安检时,发现安检仪传送带上有一个灰色手包没人拿,便顺手将手包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中,随后坐上了火车。

失主小刘发现手包丢失后,随即报警。警方根据火车站内部的监控录像找到小熊,并在其行李箱内发现小刘的灰色手包。后经鉴定,包内物品总价值人民币2041元。最终,小熊被法院判处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铁检检察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该保证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旅客按照规定,将随身携带的财物放在安检仪上进行安全检查,实际上是将财物交给了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就有保管好该财物的义务。

本案中小刘由于疏忽忘记取拿财物,但该财物仍然是在铁路运输企业的保管之下(具体到本案就是安检人员),从而排除了其他不特定人的占有(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盗窃、抢劫等),所以,小刘遗忘在安检仪上的物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

具体到本案中,小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趁安检人员不备,将安检仪处的手包窃走,因此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18年1月,小熊在青岛火车站东进站口进站安检时,发现安检仪传送带上有一个灰色手包没人拿,便顺手将手包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中,随后坐上了火车。

失主小刘发现手包丢失后,随即报警。警方根据火车站内部的监控录像找到小熊,并在其行李箱内发现小刘的灰色手包。后经鉴定,包内物品总价值人民币2041元。最终,小熊被法院判处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铁检检察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该保证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旅客按照规定,将随身携带的财物放在安检仪上进行安全检查,实际上是将财物交给了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就有保管好该财物的义务。

本案中小刘由于疏忽忘记取拿财物,但该财物仍然是在铁路运输企业的保管之下(具体到本案就是安检人员),从而排除了其他不特定人的占有(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盗窃、抢劫等),所以,小刘遗忘在安检仪上的物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

具体到本案中,小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趁安检人员不备,将安检仪处的手包窃走,因此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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