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青岛开展占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严打三类问题

时间:2018-09-27

  大众网青岛9月20日讯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张君 周欣)记者刚刚从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今日起,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占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为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节假日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

据了解,此次占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治理3类问题行为:一是固定门店跨门经营(含乱摆乱放),要求所有固定门店全部达到“两齐一入”标准(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无店外摆放经营物品,无店外乱摆乱放物品),严禁节日期间店外摆放、售卖礼盒等行为;二是无照商贩,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携带液化气罐从事加工食品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三是便民摊点群,便民摊点群应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摊贩冒市、延时经营”等现象,严查违法占路“马路市场”。

整治期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严格落实网格化执法检查运行机制,市城管执法部门每周分区组织开展1次督导;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每天安排1位局领导带队督查;一线综合执法中队每天早中晚至少巡查辖区2次以上。对重点路段和问题多发区域,将增派执法力量,采取错时巡查、点位盯防、定岗值守等方式,确保执法管控有力有效。

市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无视教育规范、反复发生存在的占路经营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格执法、依法重罚、绝不手软,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全部认定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均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同时,执法部门将严格执行责任区制度,督促责任区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自觉属地管理,对责任区内占路经营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举报;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促进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民发现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投诉举报。

  • 上一篇:青岛暂停生猪跨省调运 安全监管升级手机APP可查看
  • 下一篇:中秋国庆双节青岛浮山湾灯光秀每晚8点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