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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了网络段子的邪,威海一司机当着交警面猛灌白酒!

时间:2018-05-15

日前,威海一司机苏某在酒后驾车被查获,正当交警准备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时,苏某却掏出装有白酒的矿泉水瓶连喝两口白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当场爆表,苏某血液内酒精含量直达检测仪的最高数值——550mm/100ml。或许苏某以为如此做可以逃脱处罚,但依据相关法律,他仍将面临处罚。

10日23时许,在威海市区的长春路上,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在左转车道内直行,被路面巡逻特巡警发现。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发现司机苏某身上有酒味儿。民警先把苏某带往附近的怡园派出所进行了尿检,在确认苏某并没有吸毒后,又把他移交至交警二大队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

在交警二大队,正当民警准备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苏某进行呼气检测时,苏某却拿出一个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民警顿时闻到一股浓烈的白酒味儿,赶忙询问水瓶内装的是什么,苏某称是“白酒”,接着又喝了一口,并称此举是为了“壮胆”。当时矿泉水瓶内有近半瓶白酒,被苏某如此一饮而尽。再进行呼气检测时,不出民警意外,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当场爆表,检测结果显示,苏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550mm/100ml,而这也是检测仪的最高数值。

苏某手中的矿泉水瓶哪来的?苏某解释,是他下车时从车内拿的。但民警反复调阅监控录像后发现,苏某在进入交警二大队时,手中并无矿泉水瓶,反而是苏某在进入办公室后,曾有一名男青年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奔到办案区找苏某。

且不管苏某的白酒从何而来,他被连夜带往医院抽取了血样。待血检结果出来后,交警部门将视其体内的酒精含量情况来追究他的相关责任。

在网络中,曾有一种跟交警“斗智斗勇”的段子——饮酒后若遇交警查车,可当场再次饮酒,交警便不能判断其之前是否属于酒驾。但这只是一个笑话而已,若信以为真那就太天真了。

早在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苏某交代,他当晚跟朋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若苏某所言属实,他被查处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还有可能低于80毫克/100毫升。但他连饮两大口白酒后,就几乎可以断定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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