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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物价系统18项物价改革举措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时间:2018-05-08

大众网德州5月7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马淑娟)5月7日,德州市物价系统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对全力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会上印发了《德州市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制定了德州市物价系统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18项重点任务,涵盖了价格机制改革、市场价格监管、营商环境建设和价格惠民政策、价格公共服务等当前物价工作领域的重点目标、方向以及着力点,项项见实招。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做优做大做强现代优势产业、创新驱动、对外开放、补齐要素短板等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点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决定、扶限并举、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到2020年,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价格反应灵活、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价格工作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任务基本落实,为2022年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映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水泥、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配合省局做好甄别落后产能工作,倒逼“二高一剩”企业转型升级或产能退出。落实淘汰落后煤电产能电价政策。落实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上网电价降至标杆电价水平政策。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政策,落实电代煤价格政策。配合省局做好民生采暖型背压机组两部制电价试点工作,保障居民供热,确保实现煤电机组结构调整预期目标。

深化气、水、热等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绿色发展。出台《德州市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中心城区配气价格,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本辖区配气价格的核定。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时疏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适时出台再生水价格。制定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强化对落后产能的价格约束,指导各县市区制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使之不低于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实行差别化收费制度,推进污水减量化、资源化,运用价格标杆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或产能退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健全气代煤价格政策,完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协同供热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落实两部制热价政策。科学合理制定供热价格,协调好不同供暖方式的比价关系,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具备条件的,鼓励由供用热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自行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保障清洁取暖顺利推进,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深化教育收费改革。继续完善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收费政策;科学核定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动态评估和行为规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继续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新旧项目规范对接,加快新增医疗新技术项目的价格受理审核,规范审核流程。根据全省医改进度,及时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药品加价率管理。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和数量,积极探索按服务单元收费的模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充分发挥价格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科学制定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家庭诊疗服务收费政策,引导医疗服务向养老服务领域延伸,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医养服务产品。

深化物业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从多数业主需求和消费能力出发,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服务等级,避免出现物业服务“强买、强卖”现象。结合修订新一版《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星级评定、价格制定的方式方法。注重从业主需求和质价相符两方面考虑,采取成本测算、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促使物业服务和价格既符合业主意愿,又对物业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以举报投诉为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的管理。对于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以点带面,加大处理力度,力争做到处理一个投诉、解决一类问题。做好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工作,促进物业双方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形成物业服务多方共治、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改进价格服务和管理。

环境就是生产力,公平的营商环境对于激发企业活力至关重要。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立足职能特点,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打造公平营商环境“高地”。

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调整垃圾处理费标准。贯彻落实涉及水土保持等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收费政策。促进精品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研究探索推进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创新的政策,推行一票多次使用制,促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增强交通运输市场活力,认真落实公路收费政策和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结合实际调整普通道路救援收费标准,完善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政策。

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落实秸杆焚烧、污泥掺烧、“光扶扶贫”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落实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收费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争取省局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示范项目的价格补贴政策。

通过服务提质、监管提效,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要以企业为核心,从企业需求出发,多做便民利企“加法”。在标价方式监制、投诉举报受理、诚信单位申报等环节的工作中,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投诉渠道,让企业切身感受到“一件事只跑一趟”,增添“阳光物价”新内涵。对企业反映的涉价投诉举报,特事特办,该管的务必管到位,该服务的务必服务到家,助力打造高效优质、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突出地域特色,培植涉企价格服务新亮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中国武城英潮辣椒价格指数”早日正式运行。积极探索编制具有德州产业优势的特色产品价格指数,深入挖掘指数功能和数据应用,提升德州价格和德州品牌影响力。进一步作好“德州价格通”信息发布平台的深度、广度挖掘工作,扩大服务行业领域,把更多的德州企业和商家纳入信息发布平台,把“德州价格通”打造成价格服务最权威、最全面的智慧平台。要加强数据应用,充分借鉴“大数据”的新理念、新技术,快速采集、科学分析各类价格数据信息,准确监测、及时预警,为政府和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牵头协调,严格审查增量政策,加快清理存量政策,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作法。

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着力加强涉企价费监管。

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理念,以减轻企业负担为第一目标,着力加强涉企价格和收费监管,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

管好政府定价项目。省局通过修订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下放定价权限,大大增强了企业定价自主权,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政府制定价格规则,严格按程序科学制定行业价格。

继续做好清费减负工作。及时跟进国家和省清理、整顿收费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放开、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贯彻落实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积极开展收费管理创新,探索目录清单、台账登记、平台公示、调查统计等新机制和新方法。

创新市场监管理念,探索差别化监管方式方法。培育壮大新动能涉及很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套用传统管理方式很容易扼杀发展活力,要树立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理念,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要通过研究制定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价格行为规则,对经营者开展有针对性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大力推广预防性监管。

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保障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组织开展水、电、气、热、电信等领域的价格重点检查。持续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不落实和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增强企业减负的获得感。探索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新模式,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商品房销售标价方式监制和商品房销售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实现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的创新。

围绕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着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价格惠民的长效机制,则是物价部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的重要着力点。

做好稳价和民生保障工作。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周密组织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巡查和重要时点的价格监管,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生产供应,加强市场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认真执行并适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推进农业保险开拓新领域。积极申请将德州市特色农产品纳入省级目标价格保险补贴品种,扩发保险补贴范围和规模,探索自行开展试点。完善目标价格确定机制,科学客观地做好保险标的物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农产品市场风险保障机制,引导商业保险更深程度参与,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常规调查、直报调查、成本预测和专项调查工作,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并及时报送省局。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做好调查样本的轮换、优化工作,确保成本调查的代表性,保证调查户的规模和品种、类型、结构与县域农业生产情况相符。注重扩大成本调查工作成果应用,在确保调查数据准确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决策支持作用,更好地为 “三农”问题提供服务。创新审核制度,采用交叉复核、集中审核等方式,确保数据质量。完善成本调查体系,改进调查方式、方法,推进成本调查数据库建设。

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严谨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及时掌握重要民生价格成本,科学研判当前执行价格的合理性,为适时制定价格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做好定调价成本监审,对列入监审目录的定价项目,在定调价时必须开展成本监审。进一步提升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全市监审工作有序开展。鼓励深入开展成本监审项目研究,将有亮点的成本监审成果转化为论文或调研报告,发挥其引导、指导和实用价值。努力规范“第三方”服务的利用方式,合理利用“第三方”工作成果,防止照抄照搬或由“第三方”代出成本监审报告。切实提高成本监审数据的分析、研判、运用能力,完善成本监审电子档案,建立分行业数据库,随时掌握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相关价格。完善历年成本监审案卷,按照“持续记录、分类建档、资料完整”的原则,将原有的成本监审资料科学归档,便于进一步分析、运用。

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针对德州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切实将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牙状态,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价格认定工作。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进房产交易、股权转让、企业资产转让等领域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服务,规范财税价格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要继续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强化征地拆迁补偿、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处置等领域的价格认定服务,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置等涉行政事项的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履行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责。

切实做好价格法制化工作。在对价格认证案件、价格违法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做好集体审价、集体审案的相关工作。落实好价格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行执法路径痕迹化管理。做好价格服务和价格法制宣传活动,及时解答价格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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