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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酒驾驾证被吊销 竟使用假证上路

时间:2019-03-23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艾文涛)3月19日16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五中队民警执勤中查获一起无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信息查询,违法行为人赵某去年因实习期内酒后驾车被警方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日,新城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展览馆东路恒大城售楼部门前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时,一辆黑色的福特牌轿车因违法乱停被执勤交警现场纠正。驾驶人赵某主动向交警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歉意,愿意接受交通处罚。为进一步核实驾驶人身份,中队民警通过警务通对驾驶人信息进行详细查询。结果发现驾驶人赵某所持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于是执勤民警立即控制了违法行为人赵某,并开具公安局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随后将违法嫌疑人带到新城大队执法中心做进一步调查。

据赵某交代,他在去年因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酒驾被交警查获,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但赵某觉得自己有车却不能使用,心理不是滋味,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通过不法渠道办理了假证开始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新城大队依法对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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