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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正规化从备案管理开始

时间:2018-01-15

对于很多学生和家长来说,“小饭桌”的出现解决了他们的很多问题,如没有吃午饭的地方、没有休息的地方。然而,“小饭桌”的卫生状况和安全问题又成为大家最担忧的问题。令人欣喜的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记者看到,目前我市已经对2587家“小饭桌”进行了备案管理,“小饭桌”正逐渐走向正规化。

2017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小学校开学之际印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公告》5000份,并广泛张贴。在大力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启动了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工作,并对已备案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此外,首府还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使这一备受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终于有法可依。

从2017年起,我市从事“小饭桌”经营的场所统一办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经营者需要满足11条规定方可申领。这其中包括有独立的厨房,有通风排烟设备;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设置必要的食品冷藏、冷冻设备和食品留样设备;分别设置用于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标识明显;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购进食品的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杀虫剂等妥善保管;从业人员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加工食品时不应佩戴首饰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物品,并保持个人卫生等等。

规范“小饭桌”经营是一项长期工作。目前,我市各属地食药监管局都在陆续开展针对“小饭桌”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接下来,我市将继续集中力量加快“小饭桌”的排查进度,对符合要求的“小饭桌”进行备案管理,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保障“小饭桌”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同时建立会商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召开会议,互通相关信息,确保在校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饮食安全、人身安全都有人管理,都能得到保障。通过会商制度建立学生“小饭桌”等级评价机制,或“红、黑”名单制度,在开学前由教育部门一并公示,引导“小饭桌”经营者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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