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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涉外婚姻登记恢复 未达到隔离期不予办理

时间:2020-07-04

日前,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恢复正常登记工作,对未达到隔离期的人员不予办理业务。

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接沈阳市辖区内所有涉外登记业务,具体办理本辖区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等事项,国内婚姻登记业务则由各区、县(市)办理。

自1月27日起,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全体人员提前结束春节假期,回到工作岗位。由于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的特殊性,登记过程中需要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交流,且绝大部分当事人为境外、域外返辽人员,人员身份复杂,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困难。为此,婚姻登记员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流程进行业务办理,佩戴口罩、测温、消杀和做好应急预案。

作为涉外单位,当事人多为国外入境人员,婚姻登记处高度警惕,积极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密切关注本地区关于入境人员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当事人的体温检测和询问。在当事人预约登记时,详细询问当事人行动轨迹情况,是否有近期从境外来沈经历和隔离,对未达到隔离期的人员不予办理业务。

目前,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经恢复正常登记工作流程,并积极宣传预约登记,尽最大可能提前与当事人确定具体办理时间,科学调控婚姻登记预约时段和预约人数,将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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