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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养狗狗被没收并罚2000元

时间:2017-12-26

中国江西网讯 黄公望、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罚款2000元罚款。12月25日,记者获悉,红谷滩新区圣淘沙花园小区居民罗女士养了两只狗,其中一只未登记,经多次劝阻无效而被处罚,这也是南昌开出的首张超养罚单。12月22日,罗女士因超养犬只行为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被没收超养犬只。(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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