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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310万受贿11.5万 原南昌市投资公司经理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7-10-17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10月16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依法对原南昌市投资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余达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余达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10万余元,供他人从事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1.5万元,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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