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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6543元

时间:2017-09-14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刘巍、记者刘定乐报道:1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五年来,我省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6543元。

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位次不断前移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2016年江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0元,比2012年的13567元增加6543元,是2012年的1.48倍。

2012-2016年江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48.2%,年均增长10.3%,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1%。

分城乡看,2016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比2012年的20085元增加8588元,是2012年的1.43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比2012年的8103元增加4035元,是2012年的1.50倍。

收入增长的同时,我省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位次不断前移。2016年江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5位,比2012年提升5位。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缩小。

2012-2016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分别达13.5%、10.1%、9.9%、9.0%和8.2%;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达13.6%、12.2%、11.3%、10.1%和9.0%。

由此可见,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由2012年的2.481缩小到2016年的2.36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居中部首位

五年来,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位次在中部六省也实现了前移。

2016年江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中部六省第3位,比2012年前移1位。其中,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第4位,比2012年前移1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居第2位,保持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2012-2016年,江西居民收入年均增速10.3%,居中部六省首位。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速9.3%,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10.6%,同样双双居中部六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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