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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一村民私自修路致百余平方米山林与部分农田受损

时间:2019-04-04

近日,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黄屋村村民罗先生在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上反映,同村的罗金发为了自己通行方便,雇佣挖掘机“开路”,造成山林和基本农田被破坏,事后还拒不赔偿。对此,赣县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查和督办,罗金发被责令恢复山林、复耕农田并赔偿。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龙、见习记者杨文超/文

村民林间修路破坏山林与农田

3月22日9时许,赣县区南塘镇黄屋村十二组的罗先生带着家人到自家农田干活,经过村里的“窑灶面”山脚处时,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有人用挖掘机在林地间“硬生生”开了一条路,挖出的泥土被倾倒在农田里,掩埋了农田。经过了解,违规修路的人,是同村的罗金发。

罗先生表示,毁坏的山林达百余平方米,被毁的农田涉及多位村民。村民们立即联系罗金发,但罗金发态度恶劣。在村民们看来,破坏山林不仅损害村民利益,在雨季还易导致山体滑坡,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随后,村民们联系了护林员。3月22日11时许,护林员来到现场后,罗金发才结束了自己破坏山林的行为。

可3月23日上午,罗金发又指挥挖掘机对林地护坡进行开挖。接到村民反映情况的黄屋村村干部来到现场,制止了罗金发的行为。

复耕复种和赔偿问题没有下文

罗先生表示,护林员来到现场后虽制止了破坏行为,但并没有对罗金发的行为作出处理,只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

罗先生找到黄屋村村干部罗小春,3月23日上午罗小春来到现场勘查完情况后,向村民们表示会将情况告知黄屋村村支书黄伟亮。

3月24日,罗先生向黄伟亮询问处理进展时,得到的答复为,“需要当事双方坐在一起好好协商”,同时承诺村委会会重视并妥善解决此事。虽然已多方反映了山林、农田被破坏问题,但村民们最关心的复耕复种和赔偿问题还是没有下文。

区“五型”办责令恢复山林复耕农田

对罗先生反映的问题,赣县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介入并进行督办。3月29日,赣县区“五型”办对问题进行了回应。

“五型”办介入后,南塘镇派出所、镇林业工作站、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护林员于3月28日来到黄屋村现场查看,并对当事双方罗金发、罗宗权等人进行调解,最后作出了处理决定。

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勘量,认定罗金发在原有约1.5米宽的山间小路基础上,私自指挥挖掘机动土,拓宽后形成约2.5米简易山路,侵占了多位村民总长159米、宽约1米的林地,并损坏了树木。现已要求罗金发10日内复原并补种树木。

对于罗金发修建简易山路导致山泥掩埋村民基本农田的情况,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对掩埋面积测量后认定约为4平方米。已要求罗金发7日内清理泥土并复耕。

4月1日,记者与罗金发取得联系,对破坏村民山林和农田的行为,他深感后悔。他承诺会尽快复原被破坏的山林,目前他正在购买恢复山林的树苗。对于为何要开挖道路,罗金发表示,自家老房子通往外面的道路原来只有一条简易的土路,因为最近老房子周边出现塌方,为修建房屋护坡,因此想在原山林小路的基础上拓宽1米左右,以方便机械设备进出。

当事人承诺林业部门评估后将付清赔偿款

对于村民反映的“复耕复种和赔偿迟迟无法解决”的问题,村支书黄伟亮也进行了解释。他表示,接到村民反映情况后,村干部和护林员已多次到实地了解情况,事后也多次计划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进行调解,但因事发后罗金发一直在深山中工作,手机没有信号,村干部一直联系不上。3月27日,罗金发一回到黄屋村,村干部就找到他,并在村委会进行了调解,罗金发当场道歉,同意对村民们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委托林业部门评估,罗金发承诺待具体金额确定后,会在清明节后付清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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