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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8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9-02-21

安排15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安排235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开通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道”,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名单内或有实体产业的民营企业票据和单张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票据见票即办,不受单户总额限制。

本报讯 (记者刘佳惠子)2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金融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提出5方面共18条细化举措,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扩大资金投放解决“融资难”。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积极运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支持银行投放民营企业贷款。《若干措施》明确,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督促金融机构将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如期全部用于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安排15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安排235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开通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道”,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名单内或有实体产业的民营企业票据和单张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票据见票即办,不受单户总额限制。

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贵”。包括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督促各银行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合理定价;降低转贷成本,发挥好政府转贷基金作用,解决转贷难、转贷贵;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重拳整治强行返点、乱收费等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

《若干措施》还提出,优化信贷业务流程,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大力推广线上贷款产品,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融资效率。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增信平台、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开发区金融创新平台,优化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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