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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最低保修期为两年

时间:2018-09-13

中国江西网讯 装修过程中,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实施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未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装修公司有权拒绝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目前,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拟对上述内容进行规范,并已正式在省工商局官网(www.jxaic.gov.cn)和省消保委、省室协微信公众号公示,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中。

◎文/新法制报首席记者付强

江西将推出家装示范合同

据了解,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家庭装修已成为社会消费的一个新亮点。按1000元/的基础装修保守估算,我国装修行业每年带来不低于4000亿元的市场需求,同时,还将带动建材、家电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但是,在家庭装饰装修过程中,一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另一方面,受家装行业门槛低、缺乏监管约束的影响,一些不良的家装企业,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违反合同约定,粗制滥造、卷款跑路、层层分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欺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已成家装行业的顽疾,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家装行业不规范的乱象,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省室协在竭力倡导行业诚信、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学习周边省市制定、推行规范家装合同的成功经验,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反复研讨并多次修改形成了《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制定《示范文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规避一些不良家装企业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扰乱行业市场的行为。《示范文本》的制定与推广,将有利于全面深入执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倡导家装企业诚信经营,有利于促进家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把二次装修列为规制重点

据介绍,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全装修和二次装修问题,把二次装修列为规制重点。根据目前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用劣质材料装修的问题,一方面把其归为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消费者发现家庭装饰装修经营者有此类问题的,不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加倍赔偿。

示范文本还把施工标准全面具体化,作为衡量是否违约的具体标准,还把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全包、半包以及按揭贷款装修的情形列入合同内容,供当事人双方约定。除此外,将实行工程监理的情形也列入合同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把争议解决方式方法进行了具体明示。

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示范文本》起草过程中,就《示范文本》的内容及条款设置进行了多次探讨。对当前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示范文本》应涵盖的内容进行规定。为尊重家庭装饰装修经营者的习惯,在修改过程中又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调整。同时参考了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一些做法。

中午晚上不能实施敲凿钻等施工

新法制报记者从这个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很多规定切中了时下家装中存在的一些乱象。比如很多人喜欢拆除卧室与阳台之间的墙体以拓展空间,但这也造成了一定的隐患。《示范文本》对此拟规定,今后未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甲方(业主)要求乙方(装修公司)实施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装修过程中难免产生噪音,这给其他业主造成了困扰。为此,《示范文本》拟规定: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实施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而且不得造成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物品毁坏等事故,否则,产生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很多装修工人因为节俭或者图方便,往往在装修房间内简易地做点饭菜吃,对此,《示范文本》拟给予叫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甲方的习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内容如需变更应协商一致

家装过程中,增减装修项目一直是引发纠纷的焦点问题。《示范文本》要求,施工期间约定的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工程项目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项目费用及工期。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工程项目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工程项目追加时,工程项目完工可适当延期。因工程项目追加产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项目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催告无效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家装最低保修期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转包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交付定金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抗力原因除外。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交付定金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抗力原因除外。

《示范文本》拟规定: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及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全部安全。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与此同时,本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汇集各方意见

再对草拟稿修改

根据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省室协“关于制定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方案”,将在组织点评家装公司的合同格式条款、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示范文本》意见的同时,还将计划在省内部分地市通过召集当地家装企业、消费者代表、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住建部门、行业协会、媒体代表座谈及走访当地市场及行业相关人员的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见,并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去周边省份学习、考察,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在汇集各方意见后对草拟稿进行修改,经组织专家认证,并报相关部门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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